蘭登書屋稱擁有數字版權
2009-12-15 00:00 來源:新浪科技 責編:肖慶
- 摘要:
- 據國外媒體報道,貝塔斯曼旗下出版巨頭蘭登書屋(Random House)上周五發信給著作經紀人稱,該公司擁有已出版紙質書籍的電子版權。蘭登書屋CEO馬庫斯·多赫勒(Markus Dohle)在12月11日的信中寫道:“我們的多數存書合同都授予我們獨家出版相應電子書的權利!八硎荆骸霸S多較老的協議都會為出版商提供‘書籍形式’或‘其他任何版本’的獨家出版權。”
蘭登書屋CEO馬庫斯·多赫勒(Markus Dohle)在12月11日的信中寫道:“我們的多數存書合同都授予我們獨家出版相應電子書的權利。“他表示:“許多較老的協議都會為出版商提供‘書籍形式’或‘其他任何版本’的獨家出版權。”
多赫勒認為,對于出版權的理解已經包含了精裝版和平裝版等多種形式,而現在也應當包含數字版權,這是因為這些產品的使用和體驗方式相同,而且提供了同等功能,通過閱讀滿足了用戶發現信息的基本需求。
由于電子書已經成為出版行業為數不多的幾個快速增長的領域,因此這封信有可能會引發爭論。相關爭論最終將解決出版行業當前面臨的最為棘手的問題:誰擁有已出版書籍(也就是存書)的數字版權。
著作經紀人納特·索貝爾(Nat Sobel)為犯罪小說作家詹姆斯·艾爾羅伊(James Ellroy)等多位著名作家提供經紀業務,但他并不同意多赫勒的看法。索貝爾表示,在艾爾羅伊的《美國黑幫三部曲》(Underworld USA)的最后一部《血跡蔓延》(Blood's a Rover)今年9月出版時,蘭登書屋曾經要求獲得這三本書的電子版權,但由于有其他考慮,因此他當時并未答應這一要求。
索貝爾說:“我無法接受蘭登書屋的立場,而且我認為沒有人會贊成這一立場。出版方只能享受合同中所涉及的權利,而20年前簽訂的合同并不包含數字版權,法庭也支持后一種觀點。”
蘭登書屋發言人斯圖爾特·阿皮巴姆(Stuart Applebaum)說:“我們相信蘭登書屋享有電子版存書的出版權。我認為我們能夠為作者的電子書做出最好的貢獻。”
蘭登書屋1年前起訴出版商RosettaBooks,希望借此阻止后者出售三名作家的電子書,這三名作家的紙質書籍此前均由蘭登書屋出版。美國紐約州南區地方法院在2001年的關鍵裁決中駁回了蘭登書屋的訴訟請求,認為蘭登書屋的合同僅限于紙質書籍,并未涵蓋電子書。雖然蘭登書屋提起上述,但上訴法院仍然維持原判。
蘭登書屋與RosettaBooks于2002年達成了和解。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蘭登書屋撤銷對RosettaBooks出版電子書的異議,并授權RosettaBooks出版另外51本書的電子版。上述權利期限為3至6年不等。
RosettaBooks CEO亞瑟·科里班諾夫(Arthur Klebanoff)說:“我們從蘭登書屋獲得的授權目前均已過期。多赫勒的信令我非常意外。上次蘭登書屋提起相同主張時并未獲得法院支持,我認為這一次同樣不會獲得支持。”
著作經紀人、電子書出版商E-Reads老板理查德·柯蒂斯(Richard Curtis)認為,蘭登書屋會像上次一樣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新的主張。(書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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