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數字版權收益不足1000元
2009-12-01 11:21 來源:微型計算機 責編:王琦
- 摘要:
- 數字盜版,對于任何一個知名作家而言的傷害都是無法估量的。而國內的事實卻是txt和umd格式的“免費電子書”信手拈來。大部分非法網站都是“免費下載”來賺取點擊率,然后再以此和廣告商談判,收取高額的廣告費,有的網站所有者一年的收入就達幾十萬元。國內作家幾乎都是談“電子書”而色變。最近新銳恐怖小說家蔡駿也向媒體抱怨,手機作為新媒體,也已經加入了數字盜版的行列。
【CPP114】訊:“都說以后靠數字版權,但是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我所有的圖書,累積十年,所得到的數字版權的所有收益不超過1000元人民幣。也就是平均每年100元,平均寫一本書通過數字閱讀可以賺10元。數字盜版比傳統盜版更加影響作者的收益,如果每個讀者都樂意于看到自己的作者的免費文字的話(比如你觀看本博客),那么很快你就可以看見這個作者轉行再也不寫了……”
2009年10月23日,韓寒在自己的博客中寫下了他對于“關于谷歌圖書館將包括我在內的幾百名作家的圖書掃描以后免費放在網絡上閱讀一事”的看法。
就在前不久,谷歌中國發表一份聲明稱,中國已有50家出版社授權近6萬本圖書通過谷歌圖書搜索進行簡短預覽,他們掃描了部分中文圖書,對于這些已掃描的圖書,提供一小部分內容的片斷,如果著作權利人不希望收錄其圖書,谷歌也尊重其選擇。這個名為谷歌數字圖書館的項目遭到了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及部分中文作家的抗議和批評,谷歌被指涉嫌大規模侵犯中文圖書版權。這一事件使得谷歌圖書搜索戰略合作部亞太區首席代表Erik Hartmann不得不專程飛抵北京來進行溝通。而就在幾天前,正當谷歌對GoogleBooks及GoogleEditions計劃躊躇滿志時,歐盟卻提出在谷歌現存近100萬本的圖書中,有近90萬本仍受版權法所保護,再次為有意踏足電子書和在線圖書搜索/預覽的廠商敲了一次警鐘。
不過谷歌也有自己的規劃,未來消費者直接從谷歌購買電子書,谷歌將分給出版商63%的收入,自己保留37%的營收。而假如消費者是通過谷歌圖書瀏覽服務轉到其它網絡零售商來購買電子書,那么出版商將獲得45%的收入,剩下55%的收入中絕大多數歸零售商所有—很值得回味的分配比例。
版權保護在文化產業一直備受關注。2003年夏,《哈利·波特與鳳凰社》正式上市僅僅一小時后,其盜版的電子書已開始在互聯網上流傳。與新書美國版厚達876頁的印刷版相比,盜版組織“發行”的這種網絡版只有1.8MB;前者需要消費者掏出29.95美元,后者卻只是消耗了微不足道的一點點網絡流量和電腦工作時的電費。
數字盜版,對于任何一個知名作家而言的傷害都是無法估量的。而國內的事實卻是txt和umd格式的“免費電子書”信手拈來。大部分非法網站都是“免費下載”來賺取點擊率,然后再以此和廣告商談判,收取高額的廣告費,有的網站所有者一年的收入就達幾十萬元。國內作家幾乎都是談“電子書”而色變。最近新銳恐怖小說家蔡駿也向媒體抱怨,手機作為新媒體,也已經加入了數字盜版的行列。
在中國和俄羅斯,已經有一些極客玩家通過修改或刷機的方法,來使不支持本國語言的電子書閱讀器更符合自己的需求。參見PSP游戲盜版的現狀,難保電子書閱讀器能有多少應對版權保護問題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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