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保鮮膜下月起須標注 PVC膜禁直接接觸熟食
2009-11-27 13:21 來源:食品商務網 楊濱 責編:肖慶
【CPP114】訊:從12月1日起,用于包裝食品的保鮮膜將標示“食品用”字樣,并將標示出“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警示性語言。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保鮮膜可分為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和聚偏二氯乙烯(PVDC)保鮮膜。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國標《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將替代執行了20年的《聚乙烯自粘保鮮膜》國家標準,規范了各種保鮮膜的適用范圍,并且要求在顯著位置注明保鮮膜的使用須知。
按照新國標,可用于包裝食品的保鮮膜將標示“食品用”字樣和凈卷重公稱值。對聚氯乙烯(PVC)等僅適合用于包裝生鮮食品,在微波爐中加熱或包裝熟食等會對人體安全產生不良影響的保鮮膜將標示出“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警示性語言?梢酝ㄟ^微波爐加熱使用的保鮮膜,除了標明“可微波爐使用”外,還必須注明加熱方式及最高耐溫溫度。
專家提醒,食品保鮮膜最好少用,因為有些保鮮膜含有的增塑劑會滲入食品中,從而威脅人體健康。新標準實施后,消費者選購保鮮膜時要看清適用范圍,根據所需選購適用的保鮮膜。特別要注意禁止使用PVC保鮮膜直接包裝熟食及油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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