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正大力整治新媒體領域盜版
2009-11-20 09:02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報 責編:涂運
- 摘要:
- 近期,上海、蘇州、齊齊哈爾等地“掃黃打非”部門先后查處了多起網上經營侵權盜版出版物案件。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此分析說,從目前查處的網上經營盜版案件來看,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具有來勢猛、速度快、人員雜三大特點:
近期,上海、蘇州、齊齊哈爾等地“掃黃打非”部門先后查處了多起網上經營侵權盜版出版物案件。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此分析說,從目前查處的網上經營盜版案件來看,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具有來勢猛、速度快、人員雜三大特點:
來勢猛這一特點主要體現在:從目前掌握材料分析,國內網上書店銷售圖書份額約占整體圖書市場銷售額的三成以上,而無論是提供網絡書店平臺的購物網站,還是專門從事出版物銷售的專門網絡書店,近來都先后有因“染指盜版”被告上法庭的,盡管有的案件判決網站本身不構成侵權,但是其在防止侵權行為中應盡的義務和要承擔的責任還是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從各地“掃黃打非”部門查處盜版案件情況來看,在某些盜版高發領域,利用門店銷售盜版的行為正逐步被網上銷售盜版行為代替,如自考教材領域等。
速度快主要體現在:最近出版的一部暢銷書,從今年9月2日正式出版到9月9日,不到一周的時間,僅淘寶網上就有105家店鋪涉嫌銷售該書的盜版書。
人員雜這一點體現在:實體書店的設立需要專門審批,因而實體書店銷售盜版的也多為專門的出版物經營者。而在網上開書店,電子商務網站對賣家只需進行簡單的實名身份核對即可,因而銷售盜版者身份復雜。有直接到網上銷售的制售盜版分子,如蘇州的謝某;有專門賣盜版的零售賣家,如上海的凌某;也有深受盜版之害又施害于人的兼職賣家,如齊齊哈爾的梁某夫婦,二人皆為大學教師,在自身學術科研中難免買到盜版書,但是想到港臺原版學術書價格高、難買到,遂鋌而走險網上購買、私自復制、網上銷售漁利。
打擊侵權盜版是“掃黃打非”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責,正如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全國“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柳斌杰在會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總干事弗朗西斯·加利時所提出的,“中國正大力整治新媒體領域盜版”,目前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采取了嚴格查處、明確責任、規范管理和加強引導4項措施嚴打網上銷售盜版行為。
嚴格查處。即針對網上經營盜版案件高發的新特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已要求各地“掃黃打非”機構在加強對各類出版物實體經營場所監管的同時,加大對網上經營盜版行為查處力度,發現線索,追根究底,固定證據,依法查辦。
明確責任。作為為網上書店等電子商務提供網絡平臺的有關網站,對其加盟網店都負有資質審核和行為監管責任,若對“明知是盜版”甚至“標明是盜版”的經營者放任不管,就構成主觀上的過錯和過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此,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要求相關網站進一步健全網店經營管理制度、完善后臺監控系統、增強主動監管能力,創造文明、規范、合法的網絡交易環境。
規范管理。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盡快出臺關于網上書店等通過互聯網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審批、管理規定,明確準入標準,規范經營行為。
加強引導。一方面正確引導民眾,加大對普通民眾關于“打擊侵權盜版、保護知識產權”的宣傳力度,讓普通民眾認識到通過網上購買盜版同樣是助長違法犯罪、侵犯權利人權益的可恥行為,號召民眾積極舉報網上經營盜版的線索;另一方面,正確引導網上經營行為,要求凡有經營出版物功能的網站要在頁面顯著位置發布關于出版物市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引導合法經營。
最近查處的網絡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上海凌某網上經營盜版光盤案
從2008年1月起,上海人凌某在無營業執照及音像制品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其在淘寶網上注冊的網店“藏碟閣”,銷售各類盜版光盤。2009年4月3日,公安執法人員在凌某位于龍茗路的租住屋內查獲各類盜版光盤6萬余張。根據公安部門從淘寶網取證,自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間,凌某共銷售盜版光盤8.8萬余張,銷售金額68萬余元。2009年9月2日,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判處凌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齊齊哈爾梁某夫婦
網上經營非法復制圖書案
2008年9月,齊齊哈爾某大學教師梁某與其妻子齊某(同為大學教師)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在網上開辦了名為“學府書店”的網店,利用網絡交易平臺,在“淘寶網”上購得港臺版圖書后,進行非法復制,并以成本價加價5元~10元的價格在網上銷售。從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案發,共制售非法出版物4000余冊。目前,梁某二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入查處中。
江蘇蘇州謝某網上經營盜版圖書案
2009年10月23日,根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轉辦舉報線索,蘇州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查處了不法書商謝某通過網絡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經查,謝某在淘寶網上開設了“誠信中國商家”、“滬寧書局”和“重新建家園”3家網店,公開銷售標稱“自行刻錄”的盜版光盤,并專門配備電腦技術人員、客服人員進行非法出版物的制作與銷售。執法人員先后在其5處非法出版物存儲倉庫查獲盜版圖書117種2萬余冊、碼洋56萬余元,自行刻錄的光盤1100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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