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成捆“美元” 滿大街送路人
2009-10-30 09:12 來源:半島晨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昨日14時,西安路天興羅斯福門前,幾個打扮入時的酷小伙,一人手里拿了厚厚一沓“美元”,向來往行人發放。原來,這是一家美發店在搞促銷,發放100元和25元的代金券,而這些代金券印有華盛頓頭像,乍一看還真像美元。
【我要印】訊:昨日14時,西安路天興羅斯福門前,幾個打扮入時的酷小伙,一人手里拿了厚厚一沓“美元”,向來往行人發放。原來,這是一家美發店在搞促銷,發放100元和25元的代金券,而這些代金券印有華盛頓頭像,乍一看還真像美元。
哄搶一把錢 原是代金券
早在10月27日,就有讀者報料,稱西安路天興羅斯福門前有人手拿成捆“美元”,沿街發放,甚是雷人。昨日,又有讀者報料,記者立即趕到現場。記者看到,這是一家美發店的促銷代金券,券上印有華盛頓頭像,乍一看還真像美元。“不搞點特色發不出去,那些發白紙傳單的舉手舉半天才能發出去一張,他們那個一拿出來,都有繞道跑過來要的。”附近一個發傳單的人說,他也過去搶了幾張,主要是好奇。
按地址,記者找到這家美發店,一位工作人員介紹,他們開業不久,搞了一些促銷活動。做的美元代金券有兩個版本,分別是100元和25元,不過圖案一樣。對比真正的美元,記者看到,兩者除了圖案中間用的華盛頓頭像一樣外,邊框和水印位置都不一樣。同時,代金券正反面都印有宣傳美發店的漢字。
仿印貨幣 國家有限制
“這種像錢似的東西能隨便印嗎?”有讀者反映,他們也曾在洗浴中心等不同場所收到類似的優惠券。為此,記者采訪了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大連分所的律師范洪飛。
范洪飛認為,如果要追責,首先要確定,這一商家印制、發售的贈券屬不屬于代幣券!吨袊嗣胥y行法》第20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制、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同時該法45條規定,對于印制、發售代幣券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2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我國廣告法及人民銀行法都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但對于使用與外國貨幣相同或相近似的圖樣則沒有作出規定。
昨日,記者以商家身份致電多家印刷廠,提出印制以貨幣為底的代金券,幾家印刷廠的業務員對這種“創新”表示陌生,“很少這么印,仿人民幣我們絕對不敢,要是防外幣也要設計一下,要做得特別不像。”一般,2萬張類似的仿外幣宣傳制品大約1000元,若做細致加工大概另加三四百元。“我們一般就是把幾種外幣東拼西湊,遠看很真近看很假,這樣不犯規還能達到好效果。”一個業務員這樣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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