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大事記:1979年
2009-09-24 09:51 來源:中國網 責編:樂軒
《告臺灣同胞書》
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標志著對臺方針政策由解放臺灣向和平統一的重大轉變。其基本內容有:闡述兩岸中國人的歷史責任。兩岸的每一個中國人,“都對中華民族的生存、發展和繁榮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希望早日結束令人痛心的分離局面。指出,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主張在兩岸實現統一時,“一定要考慮臺灣的現實情況”,“尊重臺灣現狀和臺灣各界人士的意見,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臺灣人民蒙受損失”。提出“寄希望于1700萬臺灣人民,也寄希望于臺灣當局”,肯定“臺灣一貫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反對臺灣獨立”,認為“這是我們共同的立場,合作的基礎”。宣布“停止對金門等島嶼的炮擊。”認為兩岸仍然“存在著的軍事對峙”,“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臺灣當局之間的商談結束這種軍事對峙狀態”。提出“盡快實現通航通郵,以利雙方同胞直接接觸”,同時“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經濟交流”。這就是后來說的“三通”(通航、通郵、通商)。《告臺灣同胞書》的發表,掀開了和平統一祖國的歷史新篇章。
提出“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
1979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討論1979年國民經濟調整問題。陳云作了重要講話。他說,現在比例失調的情況相當嚴重,最好有三年的調整時間。鄧小平也在會議上指出:中心任務是三年調整。這是個大方針、大政策。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召開工作會議,李先念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表講話。他說,必須下最大的決心,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簡稱新“八字方針”)。這次中央工作會議較準確地分析了當時國民經濟的狀況特別是比例失調的情況。指出要堅決地把各方面嚴重失調的比例關系調整過來。會議指出經濟建設必須適合國情,符合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必須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經過論證,講求實效,使生產的發展與人民生活密切結合;必須在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會議正式確定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這個方針的提出標志著經濟建設指導思想開始實現根本性的轉變。
理論工作務虛會
1979年1月18日至4月3日,理論工作務虛會在北京舉行。會議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1月18日到2月15日,由中共中央宣傳部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召開,邀請中央和北京理論宣傳單位的一百多人參加。胡耀邦在會議開始時發表《理論工作務虛會引言》的講話,指出會議的目的是總結宣傳戰線的基本經驗教訓,研究全黨工作重心轉移之后理論宣傳工作的根本任務。會議討論了真理標準討論問題、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民主與法制問題等,還印發了胡喬木關于社會主義時期階級斗爭的一些提法問題的意見。第二階段,從3月下旬開始至4月3日結束,以中共中央的名義召開,邀請各省市的有關人士參加,有四百至五百人參加。會議期間,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否定或歪曲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的思想動向,針對這種情況,鄧小平3月30日作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指出,要在中國實現現代化,必須在思想政治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即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這是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根本前提。至此,以現代化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思想開始形成。這次會議,特別是鄧小平的講話,促進了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的思想路線和政治路線的貫徹。
設立經濟特區——對外開放的窗口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對外開放的決策后,中央決定把突破口選在靠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廣東和福建兩省,建立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四個經濟特區。建立特區經歷了一個不平凡的過程。1979年7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對廣東、福建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優惠措施。1980年5月,又決定在廣東的深圳、珠海、汕頭和福建的廈門各劃出一塊區域,試辦經濟特區(開始叫出口特區)。同年8月,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正式批準國務院提出的在粵、閩四市設立經濟特區的建議,同時批準《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完成了設立經濟特區的立法程序。概括起來,經濟特區實行的特殊經濟政策和管理體制有如下幾方面:一是建設資金以引進外資為主,所有制結構為多種形式共存,產業結構以工業為主,產品以出口外銷為主。二是特區的經濟活動,在國家宏觀指導下以市場調節為主。三是管理體制有更大的自主權,在投資項目審批、外貿、企業經營等方面都給予優惠待遇。四是對來特區投資的外商,在稅收、土地使用、出入境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和靈活措施。經濟特區處在中國對外開放戰略格局中的前哨陣地,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和試驗場。特區的設立為國內的進一步改革和開放、擴大對外經濟交流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標志著對臺方針政策由解放臺灣向和平統一的重大轉變。其基本內容有:闡述兩岸中國人的歷史責任。兩岸的每一個中國人,“都對中華民族的生存、發展和繁榮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希望早日結束令人痛心的分離局面。指出,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主張在兩岸實現統一時,“一定要考慮臺灣的現實情況”,“尊重臺灣現狀和臺灣各界人士的意見,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臺灣人民蒙受損失”。提出“寄希望于1700萬臺灣人民,也寄希望于臺灣當局”,肯定“臺灣一貫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反對臺灣獨立”,認為“這是我們共同的立場,合作的基礎”。宣布“停止對金門等島嶼的炮擊。”認為兩岸仍然“存在著的軍事對峙”,“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臺灣當局之間的商談結束這種軍事對峙狀態”。提出“盡快實現通航通郵,以利雙方同胞直接接觸”,同時“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經濟交流”。這就是后來說的“三通”(通航、通郵、通商)。《告臺灣同胞書》的發表,掀開了和平統一祖國的歷史新篇章。
提出“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
1979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討論1979年國民經濟調整問題。陳云作了重要講話。他說,現在比例失調的情況相當嚴重,最好有三年的調整時間。鄧小平也在會議上指出:中心任務是三年調整。這是個大方針、大政策。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召開工作會議,李先念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表講話。他說,必須下最大的決心,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簡稱新“八字方針”)。這次中央工作會議較準確地分析了當時國民經濟的狀況特別是比例失調的情況。指出要堅決地把各方面嚴重失調的比例關系調整過來。會議指出經濟建設必須適合國情,符合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必須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經過論證,講求實效,使生產的發展與人民生活密切結合;必須在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會議正式確定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這個方針的提出標志著經濟建設指導思想開始實現根本性的轉變。
理論工作務虛會
1979年1月18日至4月3日,理論工作務虛會在北京舉行。會議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1月18日到2月15日,由中共中央宣傳部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召開,邀請中央和北京理論宣傳單位的一百多人參加。胡耀邦在會議開始時發表《理論工作務虛會引言》的講話,指出會議的目的是總結宣傳戰線的基本經驗教訓,研究全黨工作重心轉移之后理論宣傳工作的根本任務。會議討論了真理標準討論問題、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民主與法制問題等,還印發了胡喬木關于社會主義時期階級斗爭的一些提法問題的意見。第二階段,從3月下旬開始至4月3日結束,以中共中央的名義召開,邀請各省市的有關人士參加,有四百至五百人參加。會議期間,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否定或歪曲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的思想動向,針對這種情況,鄧小平3月30日作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指出,要在中國實現現代化,必須在思想政治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即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這是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根本前提。至此,以現代化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思想開始形成。這次會議,特別是鄧小平的講話,促進了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的思想路線和政治路線的貫徹。
設立經濟特區——對外開放的窗口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對外開放的決策后,中央決定把突破口選在靠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廣東和福建兩省,建立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四個經濟特區。建立特區經歷了一個不平凡的過程。1979年7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對廣東、福建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優惠措施。1980年5月,又決定在廣東的深圳、珠海、汕頭和福建的廈門各劃出一塊區域,試辦經濟特區(開始叫出口特區)。同年8月,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正式批準國務院提出的在粵、閩四市設立經濟特區的建議,同時批準《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完成了設立經濟特區的立法程序。概括起來,經濟特區實行的特殊經濟政策和管理體制有如下幾方面:一是建設資金以引進外資為主,所有制結構為多種形式共存,產業結構以工業為主,產品以出口外銷為主。二是特區的經濟活動,在國家宏觀指導下以市場調節為主。三是管理體制有更大的自主權,在投資項目審批、外貿、企業經營等方面都給予優惠待遇。四是對來特區投資的外商,在稅收、土地使用、出入境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和靈活措施。經濟特區處在中國對外開放戰略格局中的前哨陣地,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和試驗場。特區的設立為國內的進一步改革和開放、擴大對外經濟交流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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