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省會放假8天 具體安排為10月1日至8日
2009-09-20 20:05 來源:燕趙都市報 任學光 責編:嚴影
- 摘要:
- 通知要求,國慶節期間,省會國家機關及派出機構、各人民團體要按照規定升掛國旗。
【我要印】訊:昨日,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2009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國慶節將放假8天,國慶期間各單位還要按規定升掛國旗。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國慶節和中秋節合并放假,具體安排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節分別調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通知要求,國慶節期間,省會國家機關及派出機構、各人民團體要按照規定升掛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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