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聞出版局新技術引領版權交易平臺
2009-09-18 11:12 來源:時代周報 責編:涂運
- 摘要:
- 在廣東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的辦公室,我們見到了被業內稱為“版權專家”的副局長錢永紅。采訪中,明顯能夠感覺到她對于版權輸出現狀的緊迫感,以及對版權系列問題的思考。在她看來,版權輸出的理想狀態,是在一個便捷的交易平臺上,所有分享著作權作品的讀者都能便捷地獲得信息;在交易過程中來促進知識傳播與文化交流,在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同時,最終把我們生活核心價值觀在更高的平臺“走出去”。
搭建數字版權貿易平臺
時代周報:這個中心的搭建目前處于一個什么狀況?
錢永紅:按照要求,應該會是在年底之前。目前版權局正在加大力度確權。
我們現在越來越重視版權問題,因為首先在意識形態上轉變過來了,其次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成確立了產業屬性。在確立了產業屬性以后,文化產業的核心就是版權產業。你在國外,比如到美國去,你會發現他們是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的,只有版權產業。它的文化產業核心就體現版權上,每種文化產品的各類版權分的非常細。要從事版權貿易,你一定要理解版權,了解版權,在版權的每一個價值環節上、產業鏈上都幫它價值化,那就可以價值最大化。
時代周報:數字出版是否也是這個平臺的重點?
錢永紅:很重要一點,我們要把這個平臺做到有互聯網信息技術的支持。以后的版權交易,其實在交易過程中就有可能完全出版了。為什么這么說呢,我經常講的案例—阿里巴巴,它b to b是個版權交易,是機構之間的授權交易;它b to c,阿里巴巴里面就有很多了;那么c to c呢,就是淘寶網類型。那么你想想看,版權作品,特別是以圖書、音樂、影視這些為核心的一個內容的供應,它完全是通過網絡實現的,就不用再賣給你光盤了,F在所講的版權貿易完全可以點對點地實施了,所以呢一定要用高新技術這個平臺。可以省略傳統的印刷環節,而且閱讀習慣的問題隨時可變的。
互聯網和其他的媒體不一樣。比如電視發明、廣播發明、以前的傳媒發明,都還只是閱讀方式的轉變,但互聯網是閱讀體驗的轉變。比如現在很多年輕人,他們說看新聞,根本不是僅僅為了看新聞,各種渠道都能看到新聞,但是想看的是底下的互動、評論,看人家怎么看待這個事情,這種閱讀體驗是傳統媒體所不能提供的。有這么一個新技術引領的平臺以后,版權交易肯定很方便。這可以說是和經紀人制相一致的,結算也很方便、公開,著作權人的利益也得到保障。
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時代周報:出版社轉企能否推動版權輸出呢?
錢永紅:現在的情況是,在一定時間內,出版社如果沒有轉企,出版資質就不給你了,那么你怎么繼續下去?這里有一個大背景。從我們國家來說,我們簽了wto入世了,實際上是很難保證有某一個特殊行業可以保護那么久。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貿易系統無一例外都是要納入到wto框架里頭去。如果你的版權作品如果沒有國際競爭力,那么版權貿易就是空談,你的國際影響力也不會大。這種大環境要求出版企業必須要有國際競爭力和意識,你要積極參與進去,而不能像以前的事業單位。
就產業屬性看,我們現在所有的出版行業應該都是信息內容供應商。作為信息內容的供應商,就應該在轉企后,真正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和運營模式來構建,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在重視編輯制作環節的同時,加強市場研發和后端的營銷策劃。這樣才能在整個國家版權對外貿易中找準自身的定位,獲得長足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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