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工二甲苯慢性中毒傷害事故
2009-09-07 14:19 來源:中國職業病網 責編:何溢寰
2000年7月7日,蕭山市衛生局公共衛生監督所接到要求進行職業病診斷和處理的舉報。起因是蕭山市戴村供銷社塑料廠(鄉鎮企業)職工任某被醫院診斷為二甲苯中毒。
事故經過:
7月7日,蕭山市衛生局公共衛生監督所接到要求進行職業病診斷和處理的舉報,起因是蕭山市戴村供銷社塑料廠(鄉鎮企業)職工任某被醫院診斷為二甲苯中毒,目前任某正在住院治療。該所接到舉報后進行了調查。任某于1997年進廠,1999年1月從事鈣塑箱的印刷工作,1999年10月至2000年6月17日從事擦字工作。2000年4月底出現身體乏力、惡心、頭暈及牙齦出血等癥狀。該廠在舊鈣塑箱上擦字和在新鈣塑箱上印字兩道工序中,均使用了二甲苯等有機溶劑。8月7日任某被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為慢性重度苯中毒(再生障礙性貧血)。蕭山市衛生局公共衛生監督所于7月17日調查該廠二甲苯的進貨渠道,發現有苯的進貨發票,并對印刷、擦字作業場所的6個測定點采樣檢測,檢測結果苯濃度全部超過國家衛生標準(國家衛生標準40mg/m3),其中最高濃度達995.3mg/m3。同時發現,該廠未申請職業危害因素登記和辦理職業衛生審查手續;未對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未對印刷、擦字作業場所設立安全衛生警示標志和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根據調查,衛生監督所向該廠發出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要求在7月20日前完成職業性體檢和設立安全衛生警示標志,并安裝防護設施后方可從事印刷、擦字工作。9月15日,杭州市疾病控制中心根據體檢結果,對該廠另外14名印刷、擦字工人進行職業病診斷,診斷結果為:觀察對象4人,慢性輕度苯中毒6人,慢性重度苯中毒1人。
事故分析:
這起事故的發生,過程簡單,事實清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沒有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安全防護工作包括這樣三個方面:一是對生產環境的安全控制,尤其是有毒有害環境安全控制;二是生產過程的安全防護;三是對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該廠所使用的甲苯溶劑,是最常用的稀釋劑和溶劑。甲苯也是制備其他化學品的原料,如染料的生產等。生產制造企業在使用有毒有害化學品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這不僅是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必須遵守,而且不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必然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對此企業要承擔全部責任,包括治療的責任、賠償的責任等等。一些大量使用有毒有害化學品的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對此往往由于缺乏有關知識和不愿意投入資金,忽視了安全防護工作,由此而引發許多職業傷害事故。有關部門應加強管理,嚴格檢查,指導和督促企業做好有毒有害化學品的安全防護工作,防止和消除化學品中毒事故的發生。
事故發生后,浙江省蕭山市衛生局公共衛生監督所向全市有關工業企業發出了《關于蕭山市戴村供銷社塑料廠發生慢性苯中毒事故的情況通報》,要求有關單位做好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并根據《杭州市職業病衛生防治辦法》的有關條款對該廠作出了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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