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華新包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09年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2009-08-28 10:03 來源:證券時報 責編:何溢寰
【我要印】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佛山華新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09年第十次會議于2009年8月27日
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9名,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決議:
董事會以 9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通過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向中信銀行(601998,股吧)借貸提供擔保的議案。
由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經濟特區紅塔仁恒紙業有限公司(含其全資子公司珠海華豐紙業有
限公司)、佛山誠通紙業有限公司及華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向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申請金額為人民幣貳億貳千萬元借款,公司擬為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本公司擬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額度如下表:
序號
被擔保方的名稱
公司持
股比例
擬擔保額度
。ㄈ嗣駧湃f元)
1
珠海經濟特區紅塔仁恒紙業有限公司(含其全資子公司珠海華豐紙業有限公司)
40.18%
22,000
2
佛山誠通紙業有限公司
75%
3
華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75%
由于本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舉行的200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中,已通過了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額度的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因此公司本次對外擔保不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批
。
特此公告。
佛山華新包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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