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出版搶占數字藍海正當時
2009-08-26 08:15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 責編:劉文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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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印】訊:美國投資大師沃倫·巴菲特曾經有一句名言:如果你癡等知更鳥的叫聲,那么春天將會過去。其實他的言論不僅適用于股市,對于其他產業同樣具有啟迪價值。據媒體報道,截至2008年12月,我國數字出版業的整體收入達到530 億元,比2007年增長了46.42%。2009年,數字出版業的整體收入預計將超過750億元。上述一系列令人振奮的數字,不禁讓我們想到,中國數字出版業是不是已經響起了“知更鳥的叫聲”了呢?
對于國內大多數圖書出版機構而言,雖然數字出版已經不再陌生,但真正在這一領域實施行動并掘到金礦的并不多。媒體披露的2008年數字出版整體收入的530億元中,我相信絕大部分是由門戶網站、網絡游戲開發商和運營商,以及一些專業數字出版服務企業等創造的,傳統出版社能分食的部分恐怕少得可憐。毫無疑問,數字出版業中最核心的要素是內容,沒有內容,數字技術只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那么為什么真正具有內容研發與生產能力的傳統出版業不能在數字出版藍海競爭中勝出呢?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首先,傳統出版業中缺乏既懂得數字技術又熟悉出版業務的復合型人才,特別是在高級管理者中這樣的人才就更為稀缺。柳斌杰署長前不久撰文特別指出:“加強復合型出版人才培養,是數字出版發展的當務之急。”可以相信,隨著我國出版社全面轉企改制工作的推進,出版市場特別是數字出版市場將會吸納更多復合型人才的加盟。
其次,傳統出版業的體制與運營機制還沒有與數字出版這個新興產業全面接軌。我知道已經有一些出版集團或者出版機構近年來成立了數字出版公司(部門),但是構建一個清晰化的商業模式似乎還需時日。更何況還有大量的傳統出版機構依然是數字出版的旁觀者,至今沒有實際參與的動作。
再次,版權保護制度還需完善。在數字出版領域,版權保護的問題較為突出。曾經有個別數字出版服務商不經授權使用作品,被多家出版社和作家集體起訴;另外還有一些數字出版服務商肆意違規向第三方轉讓版權謀利,卻對真正的內容提供商(出版社)與著作權人(作者)權益不聞不問。我們無法設想,數字出版的繁榮可以建立在一個缺乏對原創知識產權尊重與保護的環境下。
最后,出版社尚未成為數字出版內容研發的主體。現在業界有不少機構都存在著“摘桃子”的心理,總期待著別人去“種樹”,去花精力、財力、物力開發內容,而自己則坐享“數字化”的成果。這樣顯然不利于數字出版業的健康發展。我認為理想的模式應該是:由傳統出版機構來組織內容研發,數字出版機構可以利用自己的資金、人才與市場推廣的優勢,先期對于看好的項目進行投資參股。這樣可以形成傳統出版與數字出版的利益共同體,共同耕耘、共同“植樹”、共享收獲。
無論如何,我還是堅信:中國數字出版業的春天已經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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