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美滋涉嫌銷售過期奶粉(圖)
2009-03-20 00:00 來源:東方早報 責編:覃麗妮
該內包裝生產日期為2006年11月6日,保質期至2008年5月5日
該外包裝生產日期為2008年9月10日,保質期至2010年3月10日
【中華印刷包裝網】(作者:簡光洲)在多美滋奶粉疑致嬰兒腎結石風波仍未平息之時,昨日,上海消費者張樹兵向早報反映多美滋嬰幼兒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銷售過期嬰兒奶粉。
張樹兵稱,他購買的多美滋奶粉外包裝盒上標明的生產日期為2008年,而內包裝上為2006年。據介紹,張樹兵與多美滋公司進行了4次協調,協調期間他提出了10萬元的索賠,但遭到拒絕。
張樹兵告訴早報記者,他女兒盈盈今年4歲,長期食用多美滋奶粉。去年10月1日和3日,他在武夷路樂購超市購買了400克重的多美滋金盾兒童配方奶粉。當時三鹿事件發生不久,一些國外品牌奶粉紛紛漲價,而多美滋這款奶粉在促銷,每袋比平時便宜四五元錢,他分兩次買了20袋。
張樹兵表示,今年2月18日,他在拆開其中一袋奶粉時,無意發現其內包裝所標明的生產日期和外包裝上不一致,且內包裝保質期已過,而當時“孩子已吃了幾個月”。
張樹兵昨日向記者提供了其所稱的未開封的三袋多美滋內包裝奶粉,和一個同品種奶粉外包裝紙盒。外包裝標明的生產日期為2008年9月10日,保質期至2010年3月10日,而內包裝上標明的生產日期卻為2006年11月6日,保質期至2008年5月5日。
張樹兵回憶說,多美滋公司2月19日打電話讓他把奶粉快遞過去檢測,但由于擔心多美滋調包奶粉銷毀證據,他拒絕了。當日下午,多美滋公司上門調查此事。張樹兵稱,此后他和多美滋公司又有過三次協調,多美滋每次都以“奶粉沒問題”為由拒絕賠償,還稱“這是有人陷害我們公司”。
昨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致電此前曾上門協調的多美滋對外事務部。該部的徐小姐稱,就張樹兵的情況來看,無法證明內包裝上過期的產品就是出自同一外包裝。
記者昨日臨時拆開張樹兵保存的未開封的另外5盒多美滋產品,未發現日期不一致的情況。
昨晚,多美滋所聘請的公關公司向早報發了一份“關于消費者張先生的投訴聲明”。該聲明稱,張先生所買產品中的內包裝已在2007年2月停用,新包裝上“已不再印有顯著的‘多美滋’標志”,聲明稱,從管理及生產流程上看,不可能出現內外包裝上生產日期標志不一致的情況。多美滋據此認為,張樹兵購買的產品并非其公司生產的完整的原裝產品,而是出現了“掉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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