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鴻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2009-02-09 00:00 來源:證券時報 責編:覃麗妮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認定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閩科高〔2009〕6號),福建鴻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被認定為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發證時期為2008年11月25日,證書編號:GR200835000013,有效期三年。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等有關規定,公司可以申請三年內(含2008年)享受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公司將盡快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手續,盡早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公司所得稅稅率原為25%,享受優惠政策后2008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比上年下降幅度小于30%,即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報告所披露的業績預計不變。
特此公告。
根據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認定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閩科高〔2009〕6號),福建鴻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被認定為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發證時期為2008年11月25日,證書編號:GR200835000013,有效期三年。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等有關規定,公司可以申請三年內(含2008年)享受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公司將盡快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手續,盡早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公司所得稅稅率原為25%,享受優惠政策后2008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比上年下降幅度小于30%,即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報告所披露的業績預計不變。
特此公告。
福建鴻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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