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導讀:印刷企業所得稅法統一為25%
2008-12-24 00:00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覃麗妮
發布單位: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核心內容:新稅法為印刷企業帶來多項利好,最主要是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營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內外資印刷企業將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政策詳情:《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自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就新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重點內容進行了解讀。業內人士分析,新稅法將會為印刷業帶來七大利好: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統一并提高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比例,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稅,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稅,環保節約型印刷企業可減免稅,技術創新將獲多項優惠。
核心內容:新稅法為印刷企業帶來多項利好,最主要是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營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內外資印刷企業將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政策詳情:《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自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就新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重點內容進行了解讀。業內人士分析,新稅法將會為印刷業帶來七大利好: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統一并提高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比例,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稅,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稅,環保節約型印刷企業可減免稅,技術創新將獲多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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