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龍再陷“辭退門”是否違法尚存爭議
2008-06-19 09:05 來源:上海證券報 責編:張奕波
因“血汗門”而備受輿論抨擊的玖龍紙業(02689.HK)再度踏入“是非漩渦”。近日,該公司一則炒掉全廠所有勞務派遣工的公告引發軒然大波,由于事發突然,此舉被指違反勞動法。而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昨日在接受上海證券報采訪時表示,此事需要調查,是否違法尚無法作結論。
本月16日,玖龍紙業公司輸送機、撿鐵線、撿垃圾、撿白卡等工位的415名勞務派遣工突然被告知即日起可以不用上班。玖龍紙業隨后向有關員工派發一個半月的工資作為勞務派遣工的補償金。
由于事先沒有得到任何辭退的信號或通知,這些突然失業的員工感到難以接受。有報道稱,這些勞務派遣工系玖龍與名為紅海、南方的兩家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后引入的,而紅海和南方則是與玖龍紙業一直進行合作的勞務派遣公司。
對此,玖龍紙業在發給媒體的一份《關于解除外包勞務用工事項的說明》中稱,2007年12月,玖龍紙業就用工事項分別與紅海公司、南方公司簽訂了勞務外包協議,協議于2008年3月開始履行。因技術升級革新,玖龍紙業對原料部部分崗位的需求大幅縮減。通過與紅海、南方兩家公司協商,各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勞務外包協議。
說明還表示,綜合兩家勞務公司的需求,玖龍紙業根據相關資料,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承擔了對涉及的415名勞務用工的經濟補償等費用。截至6月17日,上述415人已有411人依法領取相關經濟補償金。
但此前曾指責玖龍紙業是“血汗工廠”的香港機構SACOM公開表示,玖龍紙業此次解聘員工的做法不合法理,工人在收到通知后已即時被解約,這是嚴重違反法律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企業若在有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等情形時,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該組織表示,玖龍在上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曾表示,將按照廣東省總工會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而廣東省總工會的意見中,有一條是要求玖龍將現有勞務派遣工轉為本廠正式工。“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玖龍竟然出爾反爾,無理解雇全廠400多名派遣工,違背了玖龍對省總工會及公眾作出的承諾。”SACOM在一份聲明中說。
不過,廣東省總工會副主席孔祥鴻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因派遣工的勞動關系不在玖龍紙業,所以用“辭退”這個詞不是很恰當。此外,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昨天在接受上海證券報采訪時指出,玖龍紙業有用工自由,對內部勞動關系的解除也可能事出有因。對于這次的事件,應該在調查的基礎上得出結論,且應該由勞動部門來認定玖龍紙業是否違反勞動法,而不能在現在就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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